附 例

(这些细则最后一次修订是2019年5月1日。

序言

成立该组织是为了促进民主党的价值观和原则, 支持其候选人, 教育第45个立法区的居民了解党的目标和活动, 并扩大参与的机会在党的所有民主党在该区。

第一条: 姓名

该组织的名称应为第45区民主党人。

第二条: 政策

第1节: 本组织根据国王县民主中央委员会 (下称 KCDCC)、华盛顿州民主中央委员会 (下称世界民主共同体中央委员会)、民主全国委员会 (下称以下简称 "世界民主共同体委员会") 的适用章程和规则运作DNC), 以及华盛顿州的法律。

第二部分: 本组织的政策是为民主党的成长、发展和影响力做出贡献, 通过保障最大限度的参与、平等代表性和平等, 提高党的先进性和包容性所有的治疗。

第3节: 本组织支持民主党的纲领, 支持那些根据记录和声誉总体上同意该纲领的候选人和民主党候选人。

第三条: 成员

第1节: 该组织的成员包括所有当选、任命和代理的第45个地区民主区委员会官员和至少年满16岁、宣布自己为民主党的地区居民, 并缴纳会费.

第2节: 临时管理文件不需要缴纳会费, 但鼓励这样做。除这些细则规定或州法律规定的情况外, 所有成员都享有平等特权。

第三节: 区可以在两年期重组会议上或随后的每月会员会议上确定年度会费。

第4节: 个人成为成员的生效日期是最早的:

(a) 其作为当选的 PCO 的任期开始的日期;
(二) 第45区民主党议员建议委任他们为署理公署或委任公署的日期; 及
(c) 如果个人是上一个日历年的有表决权成员, 则支付适用会费的日期;或
(d) 缴纳适用会费后7天

第5条: 在下列情况下, 个人应不再是成员:

(a) 自他们不再是公署之日起, 除非他们已缴付适用会员年度的会费;或
(b) 如在前六十天内没有收到该历年的欠款, 则自每年1月31日起;或
(c) 在他们死亡时;或
(d) 在投票赞成以过半数成员驱逐他们之后立即进行。

第6条: 除非经会员或执行理事会授权, 否则会员不得使用任何职务名称或自称代表第45区。

第7条: 成员的特权可通过过半数成员的赞成票, 在规定的时间内暂停, 但有理由。

第8条: 只有在执行理事会或主席任命的纪律机构认定成员违反了已通过的行为守则或行为不当后, 才可在适当注意的会议上提出暂停或驱逐成员的动议。面临暂停或驱逐动议的委员必须在会前至少七天通知, 将提出并审议此种动议。

第9条: 民选及委任的分区委员会人员不得被停职或开除, 但委员可考虑及通过一项动议, 要求区委员会人员辞职。

第10节: 执行局可免除会费, 并将年度会费地位延长给对其缴纳会费将构成困难的任何人。

第四条: 区委员会主席团成员

第1部分: KCDCC 规则和细则管辖方案管理委员会的任命。

第2条: 获委任的公署取代代理公署, 而该公署可能居住, 也可能不居住在该区。每个代理 PCO 的主要任务是招募一个选区居民为 PCO 提交文件。

第3条: 在定期的地区会议上审议代理和任命的方案协调会议的申请。未来的公署必须出席会议, 就其申请作出处理。

第4条: 代理和任命的 p s 代表的申请一次对一个方案管理人进行表决。如果在一个选区只有一个人申请 PCO, 则进行提高全权证书的表决, 以指示主席向县主席推荐该人, 除非有人要求进行书面投票。在该组织的正式会员会议上向该组织提出的每一份公署申请, 必须在该会议上获得批准或拒绝, 不能提出或推迟。

第5条: 批准任何人士担任代理或获委任的公署, 均须获得出席及有资格投票的人过半数。区主席负责及时向 KCDCC 发送所有建议。

第6条: 本组织可在一次常会上以三分之二的票数, 暂时授权执行局在下月向 KCDCC 推荐代理和任命的方案协调人, 但以其他方式遵守本条的程序. 在活动增加和即将到来的最后期限 (如核心小组) 的情况下, 下放这一权力是适当的。

第7条: 只有当选和任命的方案协调人才能参加特别提名核心小组, 以甄选候选人, 填补该地区州代表或州参议员的空缺。

第8条: 如当选的公署或获委任的公署去世, 辞职, 则该选区被视为空置;不再是登记选民;或停止在自置管条例选出或委任的地区居住。

第9条: 公署被视为在向该组织书面辞职、终止登记在其所代表的地区投票或《华盛顿订正守则》宣布的任何其他方式后辞职。

第10条: 主席必须在收到任何公署辞职的通知后七天内, 以电子方式将该通知转交地区成员。主席还必须在下一次成员会议和执行理事会会议上宣布任何 PCO 辞职。

第11节: 即使在偶数年的大选认证和大选后的重组会议之间, 也不得向县长建议任何方案管理文件。

第五条: 主席团成员和职责

第1节: 该组织的主席团成员是主席、第一副主席、第二副主席、秘书、司库、华盛顿州民主中央委员会的两名不同性别的代表、两名不同性别的代表到了金县中央民主委员会的执行委员会, 两个不同性别的候补到金县中央民主委员会的执行委员会, 一个代表给金县青年民主党, 一个候补到金县青年民主党。任期两年, 从第45区两年一次的重组会议开始。

第2条: 任何认为自己是民主党人并愿意被称为民主党人的地区居民都有资格被提名、当选和担任任何民选官员职位 (尽管有些职位可能受到年龄和性别限制)。除司库及秘书的职位及根据本附例增设的行政会议职位外, 地区事务主任的选民须为区内选区的民选及委任议员。

第3节: 个人最多可以同时担任两个当选的主席团成员职位, 但个人不得同时担任下列一个以上的民选职位: 主席、第一副主席、第二副主席、秘书和司库。在一个以上的主席团成员职位上任职的人在执行局只能保留一票表决权。

第4节: 成员可不时选出更多的主席团成员, 以填补适用规则和法律建议或要求的职位。除非州或县的章程将某一职位的投票限制在临时管理人身上, 否则所有成员都有资格在这种官员选举中投票。

第5节: 主席是本组织的执行干事。主席主持所有会议, 任命所有委员会主席和委员会成员, 担任该区发言人, 并履行通常由一个组织的执行干事履行的所有职责。

第6节: 第一副主席在主席缺席或无行为能力的情况下任职, 在 KCDCC 担任第三名候补代表或候补主席, 并按照主席的指示履行其他职责。如果第一副主席职位空缺, 则不会自动接替该主席。

第7节: 第二副主席在第一副主席缺席或无行为能力的情况下任职, 并按照主席的指示履行其他职责。但是, 第二副主席不担任第四任候补代表或担任 KCDCC 主席的候补成员, 如果第一副主席职位空缺, 则不会自动接替该职位。

第8条: 秘书记录所有地区会议的会议记录, 向执行理事会分发会议记录副本, 编写会议记录摘要, 以电子方式传送给成员, 并按照主席的指示履行其他职责。

第9节: 财务主任负责本组织资金的保管, 准备资金支付支票, 每月向会员报告, 提交地区财政健康年度报告, 并履行一切职能通常是办公室的工作人员, 包括严格遵守华盛顿公开披露法的报告要求。

第10节: 出席国发协调会的代表和候补代表代表地区组织出席县中央委员会的每次会议, 并向成员汇报。两个不同性别的人担任代表, 另外两个不同性别的人担任地区组织的候补代表。另一位代表在代表缺席的情况下或在区主席缺席的情况下, 如果第一副主席不能出席。

第11条: 世界发展合作委员会的代表代表地区组织出席国家中央委员会的每次会议, 并向成员汇报。两个不同性别的人担任地区组织的代表。

第12节: 除委员会主席外, 主席可任命下列无表决权的主席团成员;议员和军士长。

第六条: 执行理事会

第一节: 地区执行局由所有民选地区行政人员及所有常设委员会的主席组成。常设委员会主席由地区主席在两年一度的重组会议上或根据需要在其后任命。任命须经出席出席并参加成员会议的成员过半数批准, 或由出席并在执行理事会会议上表决的执行理事会过半数批准。

第2节: 执行局定期举行会议, 以规划和指导本组织的政策和活动。会议由主席召集, 或根据执行理事会多数成员的请求举行。这些会议向地区组织的所有成员开放。

第3节: 执行理事会的定期会议通常应在定期排定的成员会议之前九天举行, 但如情况需要, 可取消或转移到不同的时间或地点, 但条件是该组织的成员至少提前24小时收到有关更改的通知。执行理事会特别会议也可由主席随时召开, 但必须至少提前24小时通知该组织成员。

第4节: 执行理事会的任何常会或特别会议均可以电子方式举行, 但会议须使用会议媒介进行, 使所有与会成员都能实时清楚地相互听到。必须在董事会在电子会议上审议的任何和所有动议上进行点名表决并将其记录在案。加入会议的指示必须至少提前24小时提供给执行理事会的所有成员。组织成员必须至少提前24小时收到通知, 说明他们有机会参加电子会议。主席在收到信誉良好的成员提出的参加电子会议的请求后, 应提供参加电子会议的指示。为规范其电子会议, 董事会应通过规则, 具体规定参加会议所需的设备或软件的类型、解决技术困难或故障的应急程序以及寻求承认的方法。地板上, 并作出书面动议。

第5节: 如果执行理事会成员如果无法实际前往面对面会议地点, 主席应设法合理地满足该个人的请求。该个人参加会议只有在能够从其偏远地点清楚地听到会议记录, 并能被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会成员清楚地听到的情况下, 才可计入法定人数。

第6款: 执行局负责编制年度预算。预算的核准需要出席并参加正式成员会议并参加表决的人的简单多数。

第7节: 执行局的过半数构成其会议的法定人数。

第七条: 职位空缺

第1节: 如果主席职位出现空缺, 第一副主席应履行主席职责, 直至选出新的主席。在公布适当通知后, 当选和任命的临时方案文件应在下次常会的特别选举中选出新的主席。特别选举通知必须至少在举行特别选举的会议前7天公布。

第2节: 其他民选职位的空缺可由主席临时任命填补, 直至在提供适当通知后, 在下次常会上进行特别选举。特别选举通知必须至少在举行特别选举的会议前7天公布。

第八条: 解除主席团成员的职务

第1条: 在至少三分之一的当选 p c 签署的驱逐令时, 该区应考虑解除主席职务。主席可由出席并参加常会或特别成员会议的当选方案成员三分之二的票数免职, 不包括弃权。

第2条: 在申请驱逐时, 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当选和任命的 p c 签署, 区应考虑将任何官员从主席之外免职。除主席外, 主席团成员可由出席并参加常会或特别成员会议的当选和任命的方案成员三分之二的票数选出, 但不包括弃权。

第3条: 被免职的呈请必须在审议执行局官员或成员的免职的会议前至少七天公布。

第4条: 主席经过半数成员或执行理事会批准, 可无理由或无理由解除任命的委员会主席职务。

第九条: 会员会议

第1节: 本组织的一般成员会议将每月定期举行, 除非执行局作出改变。这些会议向所有民主党人开放。

第2部分: 法定人数由20% 的 p c 组成。

第十条: 背书

第1节: 本组织可在 KCDCC、世界发展合作委员会和 DNC 的适用规则范围内认可候选人或就投票措施采取立场。

第2节: 该组织认可一名候选人或设立该组织的公共职位, 可由出席该组织常会的简单多数成员作出。该区可通过长期认可规则, 规定较高的背书门槛。请注意, 对认可的审议将列入会议议程, 必须至少在会议结束前7天发出, 但在申请期结束至每年大选之日之间举行的会议除外。

第十一条: 委员会

第1节: 在每两年重组之后, 主席应设立或重新设立下列常设委员会, 任命一名主席, 加上至少两名其他有表决权的成员: 行政和规则、数据管理、通信、认可、活动和招待、筹款、立法行动、成员和外联、PCO 支持和技术。此外, 在每两年期重组之后, 主席应设立一个财务委员会, 由财务主任担任主席。

第2节: 主席可与执行理事会协商, 随时设立特设委员会。如此指定的每个委员会应有一名主席和至少两名其他有表决权的成员。

第3节: 委员会主席应代表其委员会至迟于每年2月执行理事会会议宣布的日期提交执行理事会核准工作计划, 如果委员会在1月31日之后重组, 则应提交核准在任命委员会领导和成员后30天。每项工作计划都必须确定委员会在该日历年的目标以及完成每个目标的时限。

第4节: 行政和规则委员会应负责为执行理事会的新成员提供指导, 起草指导本组织会议和工作的规则, 供成员审议, 并向这些细则, 如有必要。委员会还应审查成员在成员审议之前提交的决议。它可与起草者协商, 提出对所提交决议的修订建议, 作为其审查进程的一部分。

第5节: 数据管理委员会应负责管理本组织的选民数据, 并提供对 VoteBuilder 或任何继任选民档案系统的访问。

第6节: 通信委员会应负责组织、成员和公众之间的通信, 包括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服务发送的公告、网站内容、社交媒体、报刊释放, 并创建选民文献。

第7条: 认可委员会应负责审查候选人、评价投票措施和向成员提出认可建议。

第8条: 活动和接待委员会应负责会议的招待和组织特殊或季节性活动, 如该区的年度野餐, 寒假聚会, 和游行报名。活动和接待委员会还将协助组织该区帮助协助的多组织活动, 如每年的东区晚宴, 如要求。

第9节: 财务委员会应负责与执行理事会协商起草本组织的预算, 并协助财务主任履行财政和合规职责。财务委员会还应定期审查该组织向公开披露委员会提交的报告, 以检查错误。

第10节: 筹资委员会应负责本组织的发展。它将与财务、成员和外联以及活动和接待委员会合作, 加强本组织的财政资源, 以支持该党的候选人和事业。

第11条: 立法行动委员会应负责在地方、州和联邦各级倡导本组织的平台板和政策优先事项。委员会可每年起草并提出立法优先事项议程, 供会员国通过。

第12节: 成员和外联委员会应负责征聘新成员加入本组织, 并与本组织希望与之建立关系的服务对象牵线搭桥。

第13节: 方案协调员支助委员会应负责向选区委员会干事提供有效履行职责所需的工具和资源, 并征聘新的方案协调委员会在第45区内为民主党服务区。

第14节: 技术委员会应负责管理组织的网站内容管理系统和网络资产, 包括其域名注册、密码管理和网络托管。委员会还应负责研究并推荐供应商和平台, 以便组织应主席的要求使用。

第15条: 在华盛顿州民主党安排立法区核心小组的任何日期之前至少 90天, 主席应通过任命一名主席或共同主席以及至少两名其他成员来设立以下核心小组委员会: 物流、规则、凭据和平台。后勤委员会应获得举行核心小组会议所需的地点和其他资源, 规则委员会应制定核心小组通过的拟议规则, 全权证书委员会应负责编制并向核心小组核证它在认定有权获得认可后登记的与会者, 平台委员会应负责起草一个平台, 供核心小组审议和修订提交的任何决议。

第16条: 主席至迟应在偶数年大选日之后七天内设立一个临时重组委员会, 由组织至少三名成员组成。重组委员会应管理该区两年期重组会议的筹备工作, 包括可能转移45份财务账户的签署责任, 并建立在线备案系统, 以便在官员职位的候选人可申报利益, 并提交五百字或以下的报表, 供区委员会人员审议。重组委员会的职责应在新当选的主席团成员举行为期两年的第一次执行理事会会议后停止。

第十二条: 财务

第1节: 除通过财务主任或主席进行银行或信用社账户交易外, 不得从第45区的资金中支付任何款项。未经财务主任、主席或执行董事会批准, 除财务主任或主席外, 任何成员不得发生债务或以其他方式责成第45区今后支付资金。

第2节: 成员应批准预算。预算必须通过, 并可由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成员过半数修正, 不包括弃权。请注意, 将考虑通过或修正预算必须在提交预算的会议召开前至少七天公布。

第3节: 主席、财务主任或执行董事会可核准预算项目的支出。

第4节: 执行局可核准100美元或以下的未编入预算的支出, 但执行局不得授权向任何候选人、投票联盟或政治委员会提供任何未编入预算的捐助, 除非成员投票给它在指定的时间内的这种权力。

第5款: 在通过预算之前, 执行局可核准维持地区组织所需的合理支出。

第十三条: 修正和杂项规定

第1节: 对这些细则的修正必须由出席本组织常会的成员三分之二的票通过。请注意, 章程的修改已列入会议议程, 必须至少提前七天发送给所有成员。

第2节: 这些细则应在出席重组会议并参加表决的当选方案成员的多数票后生效, 不包括弃权。

第3部分: 不得为任何目的中止这些细则。

第4节: 国家法律、世界发展合作委员会的章程和细则以及 KCDCC 章程在与这些细则发生冲突时适用。

第5节: 如果有特别的提名核心小组或提名大会, 华盛顿州民主党的章程应适用。

第6条: 本期《罗伯特新修订的秩序规则》所载的规则适用于适用的所有情况下的区及其会议, 在这些规则和任何现行规则或特别规则不违反的情况下区可能采用的秩序规则。